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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今天八月份的薪水終於入帳了。晚上的時候,領到今天在樂團打工的薪水,算起來,這個月的收入也超過了四萬。

      雖然如此,工作的不穩定一直是我現在最大的隱憂。今年年初在找工作的時候,心裡面一直存在的壓力是,我不想成為像我父親一樣的人,一個不願意去工作,賺錢養活自己和家人的人。也因為我的害怕,讓我下意識的不去考慮工作的性質,認為只要有工作就好,就能讓我內心感到安定,感覺自己是一個「有用的人」。

      過程當中的確出現了很多的拉扯,包括是否離開原先電影公司的工作。有網咖要錄取我了,要不要去上班。小北百貨通知我明天上班,是不是要答應。當然最後我冷靜了下來,耐心等待適合我的工作。

      問我為什麼會願意留在中山,願意接受一個月一萬五的兼職工作,我的回答是因為快樂。我的快樂不單單只是建立在和資源教室的師生關係上,還有高市交的一些工作夥伴,捨不得離開這些人,而我暫時又沒有更好的打算,所以我留了下來。

      過程當中我可以有很多選擇,但是我選擇留下來了。放棄了回南投在菓風的工作,雖然我知道回到那裡我可以把我每個月兩萬多的薪水全數存下來。我也不考慮去當職業司機,雖然有三萬五到七、八萬的高薪,但那不是我真正想要的。

      講到這些,還是回到今天的主題吧。今天在領到錢的時候,我忽然回憶過去我的父親,在我高中時期讓我印象很深刻的一件事。

      有一天他喝醉了酒,把千元大鈔撒滿地,然後拿起一張鈔票,拿出打火機點著火,用火來燒錢,然後用臺語對我說:「阿爸這世人就是因為這個東西才會那麼痛苦。」

      會回憶起這個畫面,丁媽在前一篇文章的留言也是一個起因。

      我很慶辛自己上了大學,因為我讓自己的見識變寬廣了,我也很幸運自己曾經在台積電工作,在那裡領到的薪水讓我對金錢麻木,月收入不到一萬和月收入超過四萬因此在我心裡的感覺是一樣的。

      在《富爸爸》系列的書籍當中,我知道一個人要對自己的金錢管理能力負責,每個人要有管理好金錢的本事,這包括了有能力賺錢,適當的運用、累積或者花費。這讓我了解到追求財富的本身並不是罪惡,也因此我喜歡讓人知道我買賣股票的事情。

      我要說的事情是,不要自以為清高,認為努力工作賺錢是一種罪惡,嫌棄工作的待遇,或者輕視那些有能力賺錢的人。真正該檢討的,是那些連賺錢養活自己和家人都沒有能力的人。

      我從來沒有對這個社會放棄過希望,雖然我因為自己特殊身份的關係被拒絕過,但是我相信我可以在這個社會上找到工作,養活自已,因為這個社會還是給予我們很多機會,重點只是在於你的選擇要或不要。我甚至覺得就算今天我是缺手缺腳的人,我也可以找到屬於自己的生存之道,這是我對這個社會的信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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