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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今天發生了一些事情之後,對於昨天的心得又有新一層的體悟。

      所謂的「把別人的希望當作自己的責任」,會有這樣的想法一來是因為不想傷害別人,不想傷害別人的原因是因為自己曾被傷害。而這裡所謂的傷害別人的方式,其實就是指沒有辦法照別人希望的完成對方的要求。所以簡單來講,因為我「總是希望別人能夠為我作,我想要他為我作的事情」,當我發現身邊的人沒有辦法達到我的希望時,我就會很失望。因為我不想讓人同樣的感到失望,所以我會「把別人的希望當作自己的責任」。

      在我的原生家庭來講是這個樣子,我希望得到母親多一點的關愛,所以會和弟弟比較。我總是在計較著為什麼對我是這個樣子,對弟弟卻不是?或者說,弟弟可以這樣這樣,為什麼我就不行?

      自已是一個非常獨立的人,獨立到非常不想依賴別人,自己要搬家時不會找人幫忙,但是別人需要幫忙搬家時我一定傾力相助。其實這樣犧性的行為,是希望別人也能夠為我犧牲。只是我很少開口要求別人為我作什麼,因為我害怕拒絕,被拒絕是一種傷害。所以我也害怕在facebook上揪團作什麼,因為我害怕沒有人報名又是一種傷害。

      甚至在教會裡也是一樣,我現在才了解到自己離開教會的真正原因是什麼。那個姊妹是一個原因,但是真正的原因是在於我發現「我的弟兄姊妹們沒有想像中的愛我」。我會對教會失望,也是在於我發現,弟兄姊妹沒有辦法了解我,而且也沒有辦法在我需要的時候,按照我所希望的方式幫助我,是這點讓我傷心、失望、受傷害。

      記得今年三月份的時候,我在高雄美術館草地音樂會工作的時候腳扭到,回到家裡洗完澡過後。因為用了錯誤的治療方式(泡熱水),我的傷勢惡化,整個腳腫了起來。我整晚無法入睡,到了早上時,我的左腳只要碰到地上就會痛到不行。當時我可以選擇打電話給別人,請他來接我去看醫生。當時我想到的就是教會中的弟兄,可是我後來還是沒有找他們,因為在我的內心深處直覺的反應就是,「他們沒有辦法如我想像的幫助我」。是這樣的遺憾造就了我獨立的性格,也是這樣的想法導致我內心深處害怕受傷害的想法。

      這樣的想法再反映到其他的地方,就是我始終是一個人在作事,就算是在團隊中,在小組裡,我始終是一個人獨立完成事情。因為我始終以為,別人沒有辦法如我想像的把事情作好。所以我總是獨自一人完成大部分的工作,不願意交待給別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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